最近看到的一篇炎黄春秋上的《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 http://www.yhcqw.com/34/8938.html
当年LFY狗头真的是很惨很惨了。现在支持wg的那些栽种们,真的以为自己能从这种地狱里全身而退啊?
“10年“文革”(广西可说是十六七年“文革”),广西不仅死人多,而且杀人手段之残忍、狠毒,骇人听闻。有砍头、棒打、活埋、石砸、水淹、开水浇灌、集体屠杀、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剐、炸药炸、轮奸后捅死、绑在铁轨上让火车压死等等,无所不用其极。
柳州钢铁厂“联指”头目岑国荣(原为该厂工人,“文革”起来造反,当过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是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担任过自治区工会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等人在该厂“4·22”成员黄日高(该厂人事科干部)的背上绑上炸药,一按电钮,炸得黄骨肉横飞,还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乐。1968年,武宣县被分尸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墟,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这种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鸣、上思、贵县、钦州、桂平、凌云等县都有发生。
灵山县谭墟公社里屋大队侯国震解放前当过土匪杀过人,“文革”中参加“联指”,先后8次参加打砸抢杀,捉了6名教师,亲自打死了3人,取肝6副,卖了36元(后仅判刑10年)。贵县,1968年8月一次在南门外江边杀死十几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执行枪毙的刽子手炒吃下酒。该县思阳公社民兵营长黄必友,杀人后将胆取出晒干后当作熊胆出卖。
广西一些地方,出现了“贫下中农最高法庭”乱抓乱杀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的严重事件。仅全州县的一个大队,两天内集体坑杀76人。由此造成成批乱杀人的局面,后果极其严重。如1968年10月初,全州县东山公社民兵营长黄天辉召集大队会议,商议决定召集民兵班、排长等30多个骨干开会。会上黄天辉说了湖南道县杀地、富情况,并提出:“我们也要动手,先下手为强”,“要铲草除根一扫光”。他还宣布:“不准通风报信,谁走漏消息就和地主一样。”最后采取坑杀的办法,强迫被害者跳坑,有的不愿跳,被黄用棍打后推下坑。地主出身的刘香云在坑口向黄求情,请求留一个小孩给贫农出身的妻子,说:“天辉,我两个仔,到政府去判也得留一个,我老婆也有一个,我抱一个跳下去,留一个给我老婆”。黄说:“不行”。结果,刘被迫抱着两个小孩(大的3岁,小的1岁)跳坑而死。1983年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黄天辉才被依法逮捕,于1985年1月被处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委、区文史馆副馆长、民族史学家刘介,他四岁的小孙子玩耍时不慎将邻居蔡振华家的一条小狗从楼上掉下,“联指”小头目蔡振华以“打狗欺主”之名,伙同另一名“联指”成员申松华,将刘介一家祖孙三代四口全部杀死,同时还杀死了一名为此讲过几句公道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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