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夜间模式 切换到窄版

哥谭

 找回密码
 开始流浪*
搜索
热搜: 韦恩 国男 bbuh
查看: 139|回复: 3
收起左侧

[偷贴] 好文我偷,好号我推

[复制链接]



现金: $103277

名声: 71

称号: 屌丝

发表于 2020-5-21 11: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秦制的两大“进化”

原创 言九林  史料搬运工  昨天

▏本文较长,约1.1万字

自秦汉而下至于明清,“百代皆行秦政制”。但秦制并非一成不变,始终停留在商鞅、韩非子所设计的模样,它也是有所“进化”的。

这种“进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完善对自身的统治基础(也就是官僚系统)的扁平化、原子化控制——新莽以打击“土地Jian并”为名整肃官僚集团,东汉以宦官主持“鸿都门学”来削弱世家大族,都是出于这种目的。
(2)寻求更有效的方法,控制更多的民众,汲取更多的人力物力——商鞅变法“民有二男不分家者倍其赋”,曹操以“屯田”为名对民众实施残暴的农奴制度,都是出于这种目的,而且都相当成功。

这当中,第一个方面是重点,也是难点, 新莽和东汉的做法,都没有能够取得成功。第二个方面相对容易,因为与官僚系统相比,散沙化的底层民众,面对皇权花样百出的汲取手段,几乎很难有什么像样的抵抗。

比较而言,“科举取士”与“历次变法”,是秦制两千年中最成功、最重要的“进化”。

一、科举取士重塑官僚集团

自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创设进士科,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廷废除科举,科举取士在中国实行了整整1300年。

它是秦制最重要的一次完善。

对普通读书人而言,这项制度给了他们一种“我有机会进入体制成为统治集团的一份子”的幻像。这种幻像极为坚固,以致于清廷取消科举之后,很多读书人对新的教育体制充满了抵触情绪。

山西太谷县的读书人刘大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刘大鹏是山西太原县赤桥村人,生于1857年,逝于1942年。1894年中举,然后三次入京会试,均落榜而归,没能进入官场。为了谋生,他在太谷县某富商家中担任坐馆教师,一做就是二十年。1905年10月份,废除科举的消息传到该县,刘大鹏深受打击,在日记中写下了“甫晓起来心若死灰,看得眼前一切,均属空虚”的文字。

他的“心若死灰”,既是哀叹自己自此再无机会通过科举进入官僚集团,也是在哀叹自己的私塾教师的职业将要不保,往后将要生计艰难。

他在日记中说,科举废了,“有子弟者皆不作读书想”(1905年10月15日),再没人要送孩子来私塾读四书五经;“昨日在县,同人皆言科考一废,吾辈生路已绝”(1905年10月23日),县里做私塾教师的同行都在哀叹马上就要失业;“科考一停,同人之失馆者纷如,谋生无路,奈之何哉!”(1905年11月3日),同行们纷纷丢了工作,可怎么办呢;“去日,在东阳镇遇诸旧友藉舌耕为生者,因新政之行,多致失馆无他业可为,竟有仰屋而叹无米为炊者”(1906年3月19日),又在路上碰到因失业而无米为炊的老同行……

到了民国二年,刘大鹏仍在日记中对科举的废除耿耿于怀:

“予之幼时,即有万里封候之志,既冠,而读兵书,及至中年被困场屋,屡战屡踬,乃叹自己志大而才疏,不堪以肩大任,年垂四十,身虽登科,终无机会风云,不得已而舌耕度日。光绪季年国家变法维新,吾道将就渐灭,迄宣统三年,革命党起,纷扰中华,国遂沦亡,予即无舌耕之地,困厄于乡已数年矣,年垂六十,遭逢世乱,无由恢复中原,不才孰甚焉,俨具七尺之躯,毫无补于时艰,不亦虚生矣,予惭仄曷极。” (1914年11月2日)

“万里封侯之志”、“不堪以肩大任”、“无机会风云”,这些词句里,饱含着未能进入清帝国官僚系统的遗憾;“国遂沦亡”、“无由恢复中原”,这些词句里,则饱含着对新时代(民国)的敌意和对旧时代(清廷)的怀念。

这种遗憾、敌意与怀念,其实都源于刘大鹏相信:只要科举这条上升通道存在,自己作为“士”,就有机会实现阶层跃升,进入统治集团。

遗憾的是,他似乎并不了解,晚清的统治基础虽仍是官僚集团和军队,但科举取士并不是官僚集团的主要来源。何炳棣的研究认为,至晚在1870年代,捐纳(用钱买)出身的地方官,已经超过了科举出身的地方官。另一项针对湖北省和山西太谷、安泽、虞乡三县的统计显示,只有3%~4%的“士”(生员),能通过科举取士完成从体制外向体制内的流动。( 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历史命运》,第656~657页)

科举之于清帝国,其作用不在于造就一个由“士”构成的统治基础,而在于给“士”们制造一种幻像,让他们觉得自己“永远有机会进入统治集团”。这种幻像没有年龄限制,每三年举行一次。无论落第多少回,只要还活着,似乎就仍有成功的机会和希望。换句话说,它更像是一种安慰剂。1905年之前,包括刘大鹏在内,上百万读书人(以获得“生员”资格为准),就安安静静地活在这样的幻像里。对清廷而言,这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事实上,自有科举以来,制造幻像让“天下英雄入吾彀中”,即是政府的核心诉求。清代官僚集团的主要来源不是“科举取士”,其他朝代也不是。

齐陈骏估算过唐代的情况,他的结论是:“唐代每30年一代官僚总数是19000人,而每30年科举出身的是3100人。我们将这3100人全部都算作入仕为官的,那么,科举出身的官僚也仅占整个官僚集团16%强,另外80%多都是非科举出身的人。如果我们将胥吏包括在内,则科举出身的连占1%也不到了。”(齐陈骏,《唐代的科举与官僚入仕》)

宋代号称“与士大夫共天下”,但依据嘉定六年(1213)的统计,科举出身的官员,只占到了全部官员的26.1%,远比不上占比56.9%的“恩荫出仕”——这一统计只包括了“官”,没有将“吏”计算在内,否则科举出身者所占比例会更低。(方健,《北宋士人交游录》,第3页)

元代统治者对中原王朝的秦制统治术不甚了解,虽也开科取士,但只学了个形式,未能真正制造出“永远有机会成为统治基础的一部分”的幻像。所以,元末明初人叶子奇曾言:“(元代)科目取士,止是万分之一耳”。元代立国半个世纪,科举出身的官员,占同期文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88%。(冯尔康,《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第772页。)

至于明代,据郭培贵的考证:“明朝选官来源除科举外,还有荐举、学校和吏员等途径,而以数量论,洪武时期荐举一度成为选官来源的主体;……洪武至景泰间,‘七卿’中的57.6%来源于以荐举为主的非科举出身者。而永、宣以后,国子监生入仕在数量上也远远超过科举;科举只是在选任重要和高级官员中占据绝对甚至垄断优势而已。”(《二十世纪以来的明代学校与科举研究》)

而晚清朝野之所以要求废科举,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将读书人从“永远有机会进入统治集团”这种幻像中解放出来。只有读书人得到了解放,抛弃了八股,转而与近代制度文明、科技文明接轨,国家才有自强的希望。很可惜,读了一辈子书、教了一辈子书的刘大鹏,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除此之外,科举还有另一重功用,那就是重塑官僚集团。

秦制的要义,是废除封建,以官僚系统而非诸侯贵族为统治基础,以求最大程度满足皇权的独大欲望,进而最大程度实现对人力的控制和物力的汲取。所以,秦制政权在做制度设计时,最核心的诉求,是约束官僚集团,避免其向诸侯贵族的方向演进——每一个秦制官僚,都会追求从制度上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与社会财富,并将之传承给后代。这种追求若不加以遏制,官僚集团就会变成新的诸侯贵族,就会挑战“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寻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寻求与皇权之间的契约关系,而非主仆关系。这是秦制皇权绝对不愿意看到的,皇权希望社会是扁平化、散沙化的,不但民众如此,官僚也应如此。

皇权欲控制官僚集团,使之成为忠实的奴仆,首要之务是控制进入官僚集团的路径。然而,无论是常规的察举征辟(两汉),还是非常规的唯才是举(曹魏),选拔人才的政策虽然出自皇权(或架空皇权者),但具体选拔谁,仍须受制于世家大族。士人要想获得被察举征辟的机会,首要之务就是与有组织、有影响的世家大族建构起良好的关系。汉末汝南许劭许靖兄弟的“月旦评”之所以炙手可热,正是因为它相当于一张进入仕途的门票;汝南袁氏之所以能够门生弟子遍天下,也是因为袁家四世五公(四代人里出了五位三公),其组织力和影响力可以助人进入官僚集团,袁氏也乐意这么做,这可以巩固扩张其家族在统治集团中的实力,袁绍在汉末能够成为最大的军阀,与家族门生弟子遍天下的“学阀”背景有直接关系。即便是曹操的“唯才是举”,刻意想要重用寒族士人,但发掘寒族士人这件事,仍须依赖世家大族。这种依赖无法消除,其结果就是“唯才是举”无法长久,动了曹丕时代,终究是要回到“九品中正制”,终究得由世家大族来组成官僚集团。

科举的出现,改变了这种局面。皇权自此有了稳定可控的选拔工具,用来更新迭代官僚集团。事实上,皇权并不在乎官僚集团中究竟有多少人出自科举,它在乎的是进入官僚集团的路径,必须控制在皇权手里(如前所述,据南宋嘉定六年(1213)的统计,科举出身的官员只占到了全部官员的26.1%,远不及占比56.9%的“恩荫出仕”,科举也好,恩荫也罢,均由皇权控制),如此,才能防范门阀与学阀的出现,才能让官僚集团扁平化、原子化——相较于消灭血缘连结紧密的世家大族,消灭松散的所谓“科举朋党”,要容易得多。换言之, “科举取士”极大地改变了官僚集团的生态,提升了秦制政权的安全系数。

二、增收变法花样百出

秦制的另一重“进化”,是不断通过变法来提升政权的汲取能力。

中国古代历次变法,基本上是以解决财政问题为中心的财政变法。换句话说,这些变法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关心民生疾苦、实现税负公平的口号虽然喊得很响,但并不是变法的核心动力。

商鞅变法自不必说。公元前119年,为了增加对人力、物力的汲取,汉武帝刘彻的改革,至少使用了三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

第一种手段,是在现行流通的“半两钱”之外,发行一种奇怪的新货币“白金三品”。这种货币,并不是真的白金,而是用银和锡混合铸造的,因为皇家的库房里银和锡最多。“三品”,其实是三种大小与纹刻不同的钱,代表不同面值。一种上面刻着龙,一种上面刻着马,再一种上面刻着龟。

“白金三品”不是真的白金,但刘彻强行给它定出了一个比白金还离谱的面值。离谱到什么程度呢?刘彻规定:一个龙纹钱,值三千钱;一个马纹钱,值五百钱;一个龟纹钱,值三百钱。汉代银价贱,每两不过五十钱。一个龙纹钱标准重量是八两,用银价换算,等于四百钱,龙纹钱中还掺杂了大量更廉价的锡,一个龙纹钱的实际价值,其实连一百钱也不到,货币面值是货币实际价值的30倍。刘彻滥发巨额虚币,其性质相当于银行滥发纸币利用通货膨胀敛财。

不过,刘彻忽略了一点:这种“白金三品币”仿造起来不难。老百姓不是傻子,官府造我也造,结果刘彻敛财的目的没达到,国家的货币体系反倒崩溃了。刘彻不得不出台严酷的法律,凡盗铸者,不论情节轻重数额多寡,发现后一律处死。结果,“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已虑皆铸金钱矣。”(《史记·平准书》)

刘彻时代的全国人口总数,大致在3000万~4000万之间。这意味着,为了打击盗铸之风,武帝不得不把天下至少1/30的人关进监狱,多少人因此而掉了脑袋,则未可知。

第二种手段,是向全国百姓征收“财产税”。鉴于国家基层控制能力太弱,无法切实调查每户人家的资产,刘彻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算缗告缗”运动。

“缗”,指的是老百姓财产中来自非农业收入的部分,“算缗”,就是对这部分收入征收财产税,比例是6%,特殊人群可享受优惠比例3%。“告缗”,就是鼓励老百姓舉報一切自己认识的人的资产。武帝规定:凡是能够告发隐匿资产、呈报资产不实之人,被告的资产将被全部没收,没收资产的一半将奖励给告发人。

“告缗令”传达下去之后,一场持续四年之久的全民大告密运动,就此启动。

“算缗告缗”运动到底害了多少百姓?刘彻到底从这场血腥运动中掠夺到了多少财富?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里留下了答案:

“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

这段话的大意是:商人、中产以上的家庭,全都破了产,老百姓从此满足于吃喝,得钱就花,不再有任何积累财富的欲望。政府的钱多得花不完。

第三种手段,是消灭民间商人,让政府成为唯一的经商者,利出一孔。

最先启动的是“盐铁官营”。为了生存,老百姓必须吃盐;为了有效率耕种,老百姓必须买铁农具。官府垄断盐、铁,实际上就等于向所有百姓变相征税。民间盐铁商并没有因该政策受到太多损失,因为官府需要他们的能力和资源,收编了他们。真正遭受了巨大损失的是普通民众,他们不但必须花高价才能购到盐铁,而且花了高价也只能买回劣质货。刘彻死后,来自基层的“贤良文学”曾如此控诉这一政策造成的恶果:

“今县官作铁器,多苦恶,用费不省,卒徒烦而力作不尽。……盐铁贾贵,百姓不便。贫民或木耕手耨,土梗啖食。”

大意是:盐、铁卖得那么贵,质量又那么差,走半天山路进城去买还经常碰上不营业。用不起铁器,老百姓只好退化到用木头农具耕地,用手去除草;吃不上食盐,老百姓只好退化到吃那些有点咸味的土和草梗。

但刘彻对百姓的死活并无兴趣。尝到了“盐铁官营”的甜头后,他又采纳了桑弘羊的“均输法”,将整个汉帝国变成了一架赤裸裸的商业机器。

所谓“均输法”,简单说来,就是官府包揽商品的购买与销售。官府在甲地廉价买进当地土特产,然后由均输官运输到不出产该商品的乙地高价出售。整个政策的核心,是由官府垄断了国内的一切主要商业活动。老百姓想卖这些商品、想买这些商品,都只能去官府在各地开办的收购点和销售点。

以上种种掠夺民财的举措,所造成的结果,是汉帝国百姓的大量破产与逃亡。司马迁亦因此评价武帝“俯观嬴政,几欲齐衡”,可与暴君秦始皇相提并论。

北魏孝文帝的“均田制”改革,其核心驱动力,同样是增强朝廷的人力、物力汲取能力。

自魏晋以来,战乱频繁。一方面,人口大量死亡,出现了大量空荒地;另一方面,中原豪强聚族自保,人口大量依附(或被控制)到了他们手里。据《北史·李灵传》记载,最极端者,上千家百姓依附于某一豪强,居住在方圆五、六十里的范围之内。当时北魏旧的租税征收方式,是按户计算。上千家百姓依附于一户豪强,朝廷实际上只能征收到一户的租税。这自然是朝廷所不能容忍的。“均田制”,就是朝廷设计的一套从豪强地主手里抢夺百姓、抢夺赋税的变法方案。

“均田制”的内容很简单:1、土地归朝廷所有。2、朝廷将土地按标准分配给农民耕种。这样简单的内容,何以能够从豪强地主手里抢夺百姓,抢夺赋税呢?

事情的关键在于朝廷掌握了大量的荒地。这些荒地的总量实在太大,以至于不光是人,每头牛都可以从朝廷手里按规定分配到三十亩耕地。

当时,普通民众和豪强地主,都不缺土地。朝廷如果仅仅分配土地,对普通民众来说是没有吸引力的。但朝廷同时还制定了新的租税征收方式,不再按户计算,而改成按“一夫一妇”计算,且额度比豪强地主向依附农户征收的私租要轻。这样一来,依附农户很自然地会倾向于选择脱离豪强地主,投入朝廷的怀抱。

为避免豪强地主的抵制和反抗,朝廷还制定了“还授”政策。豪强地主的耕地,在名义上收归朝廷,再由朝廷“还授”给他们,实际上等于没有动。而且,朝廷还向豪强地主的私产“奴婢”分配土地,这形同增加了豪强地主的私产。

如此,国家与豪强地主之间,成功达成妥协,和平分割了百姓的地租。百姓脱离豪强,看似减轻了租税负担,实则损失巨大,不但名下土地所有权归了朝廷,自己仅保留使用权,原子化的个体面对更巨大的朝廷及其代理人,在政策层面的“议价能力”,也远不如面对豪强之时。

唐代的两税法改革,也是为了增强朝廷的人力、物力汲取能力。

当时,与均田制配套的征敛模式,是“租庸调”。租是每年固定的田租;庸是每年要替政府去服劳役;调就是户税。这三种赋税,缴纳全部以实物为主,租直接交谷,庸用绢代替;调因地制宜缴纳布、麻之类。

公元780年,唐德宗的宰相杨炎推行变法,用“两税法”取代了“租庸调”。

本次变法的初衷非常简单,就是要增加唐朝政府的收入,官方文件宣称,变法的指导思想是“量出制入”,先确定花多少,再决定向民众征多少。

宣传层面,唐朝政府的说法是:改收“居人之税”和“田亩之税”后,之前的“租庸杂徭”就全免了。但实际上呢,以前的“租庸调”变成了“两税”,租庸调之外的那些无法律根据的苛捐杂税,如唐代宗搞的“青苗钱”、“地头钱”、“夏税”、“秋税”以及双倍“庸”、“调”,这些不在法律规定之内的苛捐杂税,也全部并入了“两税”。所谓免去“租庸杂徭”,不过是把这些苛捐杂税的名目取消掉,但实际征敛量一点都没有减少。

对两税法的本质,王夫之的评价一针见血:“两税之法,乃取暂时法外之法,收入于法之中。”意即:所谓的两税法,就是将那些以前缺乏正当性的苛捐杂税(暂时法外之法),全部纳入到“两税”这个大口袋之中,使之变成正规赋税。

对民众而言,更要命的是:以前的“租庸调”用实物支付;新的“两税”却必须用货币支付。在农业国家,让民众用钱缴纳赋税,等同于大幅加重民众负担——民众必须把自己的农产品拿到市场上卖掉换成钱,这个过程农民是没有议价能力的;官府在制定赋税额度时,究竟参考何种物价,这个过程农民也没有任何发言权。

两税法推行之后,唐代农产品和日用品的物价,即开始呈现暴跌之势。一路跌得民众心惊胆战,家破人亡。试举例而言:两税法实施前一两年,一匹绢可以卖3000~4000文钱,到公元796年,只能卖1500多文,到公元805年,已跌到只卖800多文了;米价也是一样,公元770年前后,正常年景的米价是1000或800文每斗,到了公元785年前后,关中地区的糙米正常年景,已只能卖30多文一斗,好米最高也只卖70文一斗,到公元810年前后,若遇丰收,米价甚至跌到2文钱一斗。

物价如此暴跌,根本原因,就是朝廷搞了两税法,要求民众用钱缴纳赋税,导致市面上钱贵物贱。两税法的推行越得力,民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价格就越贱,所遭受的实际盘剥就越多。白居易、韩愈都是两税法的激烈反对者,但他们的反对并没有用,因为唐朝政府喜欢两税法,它能够让国库铜钱满仓。唐亡之后,宋元明清各朝仍对两税法情有独钟,也是相同的原因。

北宋的王安石变法,历来争议甚多。但这场变法的本质不在“均税”而在“增税”,是无疑问的。

北宋税负不均——越穷越纳税,越富越不纳税——从开国的时候就很严重。范仲淹曾试图变法,通过“方田均税”(就是清查丈量每户人家的实际耕地,按实际耕地数量征税)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北宋政府只对增税感兴趣,结果也就不了了之。

宋神宗时代的王安石变法,也高举着“方田均税”的旗帜。但旗帜归旗帜,付诸实践又是另一码事。按理说,宋代对人口和土地的控制能力,远超过此前历代,清查土地的实际占有状况,较之前代更容易一些;而且当时设计的“方田”办法,即便在今天看来,也还算实用。但“方田均税法”1072年颁布,拖到1074年才开始实施,搞了一个月,又以天旱为由停了下来;此后干一阵停一阵,到1085年,干脆把“方田均税法”取消了。折腾十余年,可谓毫无成效。

“方田均税”搞不起来,原因其实很简单:北宋政府对“税负公平”这种问题并没有兴趣,其兴趣在于通过变法征敛到更多的财富。这也是为什么在“方田均税法”之外,变法的其他内容,如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却被执行得异常坚决和彻底。因为后者,全部都是可以增加政府收入的新政。如此,民众因变法而受损,就成了必然的结果。

譬如青苗法,官方文件说得很好听,青黄不接时百姓可以向政府贷款“青苗钱”,这个贷款的利率比民间的高利贷利率低,朝廷能多收些利息钱,老百姓也少受些高利贷的盘剥。看起来似乎是很好的政策,但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抑配”——挨家挨户按资产多少进行摊派,无论缺或不缺粮食,都要向政府“借”青苗钱,越有钱的人家,必须“借”得越多。这实际上形同政府强行向民众集体放高利贷;民间高利贷利率虽然高,但民众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借的,借民间高利贷的民众,数量终究有限;青苗钱利率虽低,但受祸害的却是全民。

再譬如市易法,其实就是汉武帝当年消灭民间商人的翻版。官府贱买贵卖,“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最后连水果之类的商品,都被“市易司”给垄断了。这类捞钱的“变法”,北宋政府执行起来,一直不遗余力。

到明朝万历年间,又有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这次变法的核心驱动力,仍然是明朝政府的钱不够用了。

钱为什么不够用呢?一是朝廷的开销没有节制,一年比一年大——看看那些疯狂生儿子的皇室就不难理解,朝廷供养他们的费用按几何级数递增;二是民众不堪赋税越来越重的压迫,不断逃去依附官僚地主。朝廷能够征税的户口基数越来越少,需要开支的费用越来越大,平均必须摊派到每户百姓头上的赋税就越来越重,结果就成了恶性循环。

“一条鞭法”本该终止这种恶性循环。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恰恰相反。

明朝百姓的“税负”,分为按田亩计算的“赋”和按人丁计算的“役”两大部分。老百姓大量跑去依附官僚地主,让明朝政府在“役”这个部分损失巨大。“一条鞭法”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是将“赋”和“役”合并到一起,按田亩征收,缴纳银钞。

对明朝政府来说,这当然是好事,“役”的收入大增。但对百姓而言则未必。“一条鞭法”本身以增加赋税为目的,并不是一项“减税”政策,故而,被合并成“一条鞭(编)”的,不仅仅是正规的“赋”和“役”,还包括大量不合法、但已形成惯例的苛捐杂税。这种合并,丝毫没有减轻百姓的赋税负担,相反,这些苛捐杂税的名目,很快又在“一条鞭法”之外,再度出现,被施加在百姓们头上——唐代两税法把不合法的苛捐杂税并入“两税法”之后,新的苛捐杂税,也很快以相同的名目再度出现。所以,清代的任源祥说得非常明白:

“明之一条鞭,犹唐之两税。……两税行而租庸调并合,条鞭行而税粮、银力差役并征,其义一也。”

当然,民众也有应对的“智慧”。他们会卖掉自己的田产,来摆脱朝廷的汲取。“一条鞭法”将丁税挂靠在田亩之上,有土地的人才需要纳丁税,没土地是不用纳的,换句话说,扔了田产去经商,去从事手工业,是可以免役的。比如,湖南湘乡的士绅洪懋德,当年就曾观察到,“一条鞭法”推行后,他的家乡发生了巨变:

“(民田)十年而五、六易其主,且就荒焉。民无十世之族,而散于四方,皆自此起”。“(民)视田如荼毒,去之唯恐不速。……于是而世业之田皆归于无籍之豪民。”

大意是:为了逃避负担,民众开始卖田,听任土地荒芜,选择离开土地去外乡谋生,聚族而居的风俗开始消失。土地被视为一种有害的东西,许多人将世代耕种的土地,卖给了那些拥有不必纳税特权的豪民。

洪懋德所见,并非个案。湘潭人李腾芳,在他的家乡也观察到了相似的情形,“一望数百里而尽弃之,素封大家化为逃亡”。亦有地方史料可以证实,万历四年,长沙府、茶陵州及攸县推行一条鞭法后,“土地的易手较前频繁,且多集中于志在规避赋役的豪强新地主的手里。”(《梁方仲文集》,2004,第99页)

清代所搞的“摊丁入亩”,官方也曾公开标榜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税负公平”。其内容与“一条鞭法”很相似,即:把按人丁征收的“丁银”合并到按田亩征收的“田赋”当中。其结果亦与“一条鞭法”相似:各种不合法的苛捐杂税被“摊丁入亩”正规化,然后,新的苛捐杂税,很快以相同的名目再度出现。雍正自诩该政策是大德政,但结果是什么呢?自雍正至乾隆,百姓以流亡逃避赋税的现象愈演愈烈。

三、减负改革中途夭折

虽然自秦汉至明清的绝大多数变法是奔着为朝廷增收去的,只是一种对民生的戕害,但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却是一种难得的异数。这场北宋建国八十余年后启动的改革,主要目的不是敛财,而是缓解民生疾苦,整顿腐朽的官僚系统。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奉命向宋仁宗“条陈十事”,列举了十条亟需改革的问题,其中有八条,涉及到了对官僚的整顿。

第一条叫做“明黜陟”。简单说,就是要废除文官三年升一次官、武官五年升一次官的“论资排辈”旧例。只有做出了“大功大善”的官员,才能得到升迁。

第二条叫做“抑侥幸”。简单说,就是减少官二代、官三代靠着“恩荫制度”,不必参加任何选拔历练就可以直接做官的比例。公元1213的统计显示,宋代靠着“恩荫出仕”的官二代、官三代们,占到了官僚总数的56.9%(在宋真宗时代,比例可能更高)。

第三条叫做“精贡举”,简单说就是科举考试要公正、要加大选拔难度。

第四条叫做“择官长”,简单说就是建立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针对官僚系统的监察、举荐制度。

第五条叫做“均公田”。简单说就是整顿官员名下的“职田”(用作俸禄之用,离职时交回朝廷),多的吐出来,少的补上去。

第六条“厚农桑”,是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第七条“修武备”,主张恢复府兵制,是希望加强国防力量。

第八条“减徭役”,具体的做法是合并行政区域(比如合五县为一县),来减少官吏的总量,进而减少民众负担。

第九条“覃恩信”,建议严格考察官僚对朝廷恩泽(赦书中及民之事)的执行情况;第十条“重命令”,建议严格考察官僚系统对命令(宣敕条贯)的执行情况。

除了第七条,其余九条全部获得了宋仁宗的认可,“皆以诏书画一,次第颁下”,被写入诏书之中,成了“庆历新政”的改革内容。

在帝制时代,要推动这样一场以整顿官僚为核心目的、严重损害官僚利益的改革,毫无疑问,只能依赖皇权。

宋仁宗本来是愿意支持这场改革的。

官僚是北宋王朝的统治基础,但官僚的利益,与皇权的利益并不全然一致。皇权希望官僚“尽职尽责”,替自己运作人力物力的汲取,并维持统治的稳定,但官僚往往更在意“任内不出事”和“任内捞足钱”。

论资排辈、官二代官三代直接上位,这些规则很符合官僚的利益,但未必符合宋仁宗的利益。这些规则,带来了“冗官”(人员严重超编)、“冗费”(财政不堪负荷)和玩忽职守(反正熬够时间就可以升迁,反正有个好爸爸比努力工作重要多了),对宋仁宗所追求的统治稳定,显然都是不利的。

所以,宋仁宗支持范仲淹的改革。

但宋仁宗对改革的支持,只维持了短短一年的时间。原因是,他发现在整顿官僚的过程中,范仲淹等以“君子”自居者,公开肯定“朋党”,抱成了一团。

在皇帝眼里,官僚中的“好人(君子)抱团”,比“坏人结党”更有害。后者为了腐败怠政,言行上往往选择迎合皇权的喜好;前者则相反,为了所谓的“政治理想”,常常会走向要求制约皇权。

对“好人抱团”这件事,宋仁宗毕生存有极高的警惕。早在宝元(1038~1040)年间,他就曾问过大臣张士逊:“君子小人各有党乎?”张士逊的回答是都有,不过“公私不同”,好人抱团为公,小人结党为私。宋仁宗没有正面评价张士逊的回答。他转而强调“法令必行,邪正有别,则朝纲举矣”——所有的官僚都应该遵守、执行朝廷的法令。

到了庆历四年(1044年)四月,当主持“庆历新政”的范仲淹,因损害了官僚们的利益而被指责搞“朋党”时,宋仁宗对着范仲淹,又提出了相同的问题:“自昔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乎?”

皇帝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真的在提问,答案早已在他心中。他希望朝中君子个个“退无私交”,一盘散沙。皇帝只是在以提问的方式,希望范仲淹体察到他心中的答案,并希望范仲淹按照这个答案,去修正自己的言行——上个月,皇帝刚刚在迩英阁向部分官员出示了一份“御书十三轴”,里面列有“治政要目”35项,其中之一正是“辨朋比”。

但范仲淹的回答,令宋仁宗非常失望。他说:“臣在边时,见好战者自为党,而怯战者亦自为党,其在朝廷,邪正之党亦然,唯圣心所察尔。苟朋而为善,于国家何害也?”大意是:我在边境带部队的时候,好战者会结党,怯战者也会结党。朝廷中也是一样,好人会结党,坏人也会。结党做好事,对国家能有什么害处呢?

范仲淹觉得,朝中好人团结起来对国事无害;但宋仁宗觉得,臣僚们抱成一团,对自己是有害的。

同月,范仲淹的支持者欧阳修,又自诩为“朋党”,公开撰文《朋党论》,为“好人抱团”正名,还将文章送到了宋仁宗眼前。文章说,“朋党”是个很正常的东西。自古以来,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皇帝应该做的,不是禁止“朋党”,而是“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

如此,宋仁宗就更加不高兴了。他决定终止改革。

这年六月份,改革的反对者捏造了一个流言,说范仲淹有意废黜宋仁宗,另立新君。流言很蹩脚,毫无可信度,但宋仁宗已不愿再表达对范仲淹等人的信任——他只信任散沙式的范仲淹,而非与人抱团的范仲淹。为求自清,范仲淹只好以防秋为名,离开中央,去地方做陕西、河东宣抚使,另一位改革旗手富弼,也离开了中央,去地方做河北宣抚使。

这年九月,靠着恩荫进入体制的官二代陈执中被宋仁宗任命为参知政事(大体相当于副宰相)。

限制官二代、官三代靠“恩荫”上位,是“庆历新政”的核心内容。皇帝如此任命宰相,等于变相宣告新政已死。

十一月,又发生了“进奏院事件”。一班官员用卖废纸的公费,举行进奏院赛神会,饮酒作诗,召妓相陪,席间的某些言辞(如“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子驱为奴”)被有心人记下,成了弹劾的罪状。

宋仁宗并不在意这些酒后狂言,但参会者多有支持改革者,皇帝遂借题发挥,下了一份严厉的诏书,大谈盛世之下,只应有君明臣哲,绝不该存在“朋党”,痛斥了知识分子交游往来、赞贤荐贤的风气,命令相关部门“采察以闻”,对这些行为进行监视汇报。

诏书指向明显,仁宗的立场已然明确。心领神会的范仲淹,随即引咎辞去了参知政事一职。庆历新政,至此遂彻底归于失败

已有 0 人打赏作者

布鲁斯韦恩只是蝙蝠侠的一个面具而已。
发表于 2020-5-21 11: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 总结一哈 {:5_119:}
2 2020-5-21 11:38:45 回复 收起回复
布鲁斯韦恩只是蝙蝠侠的一个面具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现金: $103277

名声: 71

称号: 屌丝

 楼主| 发表于 2020-5-21 11:48:54 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9块9包邮 发表于 2020-5-21 11:38
太长了 总结一哈

也就三章更新的量啊{:9_262:}只看前两段和小标题也成吧{:8_216:}
3 2020-5-21 11:48:54 回复 收起回复
布鲁斯韦恩只是蝙蝠侠的一个面具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现金: $660

名声: 0

称号:

发表于 2020-5-21 11:50:03 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我看
4 2020-5-21 11:50:03 回复 收起回复
布鲁斯韦恩只是蝙蝠侠的一个面具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开始流浪*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Gotham City

GMT+8, 2024-5-19 19: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