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萨满羊叫兽 发表于 2020-2-29 23:41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
可是我在百科上看到的解释是: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即一是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决犯;二是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被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逃跑的,不构成本罪。
被错抓、错判的人,独立实施脱逃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但可以以参与其他人脱逃行为的方式构成本罪。
同时还查阅到两个案例:
1983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作了一个《关于因错判在服刑期“脱逃”后确有犯罪其错判服刑期限可否与后判刑期折抵问题的电话答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3年8月12日鄂法研字(83)第19号对因错判在服刑期“脱逃”后确有犯罪其错判服刑期限可否与后判刑期折抵的请示》已收悉。我们同意你院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即:对被错判徒刑的在服刑期间“脱逃”的行为,可不以脱逃论罪判刑;但在脱逃期间犯罪的,应依法定罪判刑;对被错判已服刑的日期与后来犯罪所判处的刑期不宜折抵,可在量刑时酌情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1983年8月31日
上海(2013)普刑再初字第5号沈某某脱逃罪再审案中,裁判法院即以「前罪判决已被撤销并宣告无罪,服刑期间脱逃也不能构成犯罪」为由改判,节录如下:
原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沈某某的有罪判决已经撤销,我院对其判决脱逃罪的依据亦不存在。尽管原审被告人沈某某在服刑期间有脱逃行为,但前罪的判决已被撤销并宣告无罪,沈某某在服前罪判决的刑期期间脱逃也不能构成犯罪。
15塔
2020-3-1 00: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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