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杀人不能除罪化,合法化?
有些人确实是想自杀,有些人确实有暴力倾向。正好一拍即合,想自杀的把自己的命拿去卖掉,有钱人想杀人的可以花钱杀人发泄。你情我愿,不仅可以减少暴力犯罪,而且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更进一步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百利而无一害。{:21_540:}{:21_540:}
这段逻辑换一换其实可以套用在毒品性交易之类的问题。自由主义老三样之道德问题技术化,抽掉某个社会问题背后的道德判断问题,然后把问题
简化为成本收益问题。{:21_558:}既然没有道德取向问题,那市场化之后一般都是最有效率的结果{:21_554:}{:21_541:}{:21_541:}既然毒品禁止不了,
那就合法化毒品然后把毒品问题变成一个行政管理问题。里面最深刻的问题到也不是管理问题,而是吸毒去道德化变成可以接受的社会norm。过去还有
基督教对这种脑瘫倾向加以遏制,现在宗教力量下降,自由主义的道德虚无主义越来越明显{:21_549:}按照基督教教义,eg这个现代索多玛应该是没什么好下场的。
比较有意思的就是原来最向往西方的东欧现在越来越保守反抗西方进步主义{:21_541:}说到底,东欧人受不了自由主义的道德虚无主义,不想变成彩虹旗飘扬的世界。 一遛到底,实属溜大了 一遛到底,实属溜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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