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是条狗 发表于 2021-8-31 11:32:09

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是国家出版总署的条列,不算法律

我们可以告她违宪。罗翔出来科普一下啊{:21_541:}

jn7101888 发表于 2021-8-31 11:33:59

憂傷的老闆兒 发表于 2021-8-31 11:34:12

豪哥:改了,谢谢提醒

blackensjk 发表于 2021-8-31 11:38:06

豪哥 你想告可以告啊

p神还是个孩子 发表于 2021-8-31 12:02:26

部门规章也是法律

墨索里尼 发表于 2021-8-31 12:05:13

既然有这个效力 搞这种形式区分没意义吧?(我是法盲)

少妇白洁 发表于 2021-8-31 12:16:38

哪里违宪了?

Biubiubiu 发表于 2021-8-31 12:25:40

不算狭义上的法律罢了。俺们连宪法法院都无,谁宣布违宪啊,宪法一直是“从精神上”统领其他子法好吧

justsayyes 发表于 2021-8-31 12:28:13

举头三尺有神灵,每个人都有一笔账,这将来都是要应验的。

别看今天闹得欢啊,小心将来拉清单。

shayingmo 发表于 2021-8-31 12:31:02

法律还顶不上工头微信群里的通知哩

刘培茄中校 发表于 2021-8-31 14:04:48

罗翔可不敢

你们上我先撤 发表于 2021-8-31 14:16:52

法外狂徒只是不怕法,但是怕豪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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