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是条狗
发表于 2021-8-31 11:32:09
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是国家出版总署的条列,不算法律
我们可以告她违宪。罗翔出来科普一下啊{:21_541:}
jn7101888
发表于 2021-8-31 11:33:59
憂傷的老闆兒
发表于 2021-8-31 11:34:12
豪哥:改了,谢谢提醒
blackensjk
发表于 2021-8-31 11:38:06
豪哥 你想告可以告啊
p神还是个孩子
发表于 2021-8-31 12:02:26
部门规章也是法律
墨索里尼
发表于 2021-8-31 12:05:13
既然有这个效力 搞这种形式区分没意义吧?(我是法盲)
少妇白洁
发表于 2021-8-31 12:16:38
哪里违宪了?
Biubiubiu
发表于 2021-8-31 12:25:40
不算狭义上的法律罢了。俺们连宪法法院都无,谁宣布违宪啊,宪法一直是“从精神上”统领其他子法好吧
justsayyes
发表于 2021-8-31 12:28:13
举头三尺有神灵,每个人都有一笔账,这将来都是要应验的。
别看今天闹得欢啊,小心将来拉清单。
shayingmo
发表于 2021-8-31 12:31:02
法律还顶不上工头微信群里的通知哩
刘培茄中校
发表于 2021-8-31 14:04:48
罗翔可不敢
你们上我先撤
发表于 2021-8-31 14:16:52
法外狂徒只是不怕法,但是怕豪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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