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day36
节选:“见群众不宣传,不鼓动,不演说,不调查,不询问,不关心其痛痒,漠然置之,忘记了自己是一个LFY员,把一个LFY员混同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这是第七种。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不解释,听之任之。这是第八种。办事不认真,无一定计划,无一定方向,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第九种。”一点感想,记录如下:这段说的是对党内的自由主义的批判,结合当下,有很多党员干部就是文中所说的自由主义,但是同样在文中对自由主义做了批判,确没有对有自由主义的人做出处罚,而仅是说要进行规劝。个人感觉是有点费解,难道是缺人么,不能对犯错的人处以严厉的惩罚而将人赶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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